在现有技术中,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。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,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,决定开挖方案,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。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,使土坡稳定,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。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,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,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,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,防护外侧土层坍入;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,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,采用放坡明挖;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。
根据目前已经试开挖20米的开挖情况来看,该方案具有可实施性。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,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。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.2~0.3m的原状土,应在铺管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。如遇超挖或发生扰动,可换填10~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或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,并整夯实,其密实度应达到基础层密实度要求。槽底如有尖硬物体必须,用砂石回填处理。槽底不得受水浸泡,若采用人工降水,应待地下水位稳定降至沟槽底以下时方可开挖(目前开挖深度范围内无地下水)。沟槽开挖应随挖随安装,及时回填压实,以免下雨造成塌方。